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6-085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
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余华杰监事长
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报告内容详见 2016 年 8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表决通过公司《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详见 2016 年 8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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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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