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66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20 日以直
接送达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
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
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强力电子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
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
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专项公告《关
于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修订)》和《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14 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则的要求,同时为了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
适应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相应的
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专项公告《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
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