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相
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除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富煌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任何对
外担保行为。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不存在为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的情况。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500
万元,担保期限从2015年11月24日至2016年8月18日结束。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朱 华 王玉瑛
吴 林 陈 青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