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节能: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8-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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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16—030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八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

司 2016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经营性资金

往来,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交易程序合规,

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

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签订

《产品采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奇耐亚太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根据实际的生产经

营需要并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的,有利于奇耐亚太及其关联方与公司

在生产和市场领域协同效应的发挥,有利于公司产品生产销售,签订

的《产品采购协议》定价原则是公允的,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

开、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发现侵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该项议案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铁 姜丽勇 朱清滨

2016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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