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6-29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上午 9:30 时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 5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
实到董事 11 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董事张经仪先生、李国
先生、周义盛先生、朱新蓉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董事长张锦松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
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关于对产业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进行相关承诺的议案》(详见同日
公告:2016-31)。
三、《关于以部分门店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议案》(详见同日
公告:2016-32)。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兑付方案》。
第 2 项、第 3 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