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迈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迈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
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会议资料、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6 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
度》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公司利益最大化和保护中小股东
权益为基本点,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遵循市场规律,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有效地执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切实履行
了相关授权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
包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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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性意见
2016 年上半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也不
存在以前年度延续至本报告期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四、关于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
核查与了解,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进公司收益,获得良好的
投资回报。
2、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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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独立董事:
何丹______________ 李婉宜 ______________ 彭刚______________
2016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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