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3 11: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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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6-08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 11 名,

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1 名,董事段武杰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虎军先生主持,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独立董

事出具了关于 2016 年上半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时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201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公

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得要求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

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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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绿一”)向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以满足公司日常经

营周转需求,由西安绿一总经理陈波以个人房产向银行抵押,具体贷款金额以公司与相关银

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健和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健和”)向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 25,000 万元,用于办理票据贴现等业务,以满足

日常经营周转需求。

最终授信额度以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惠州健和经营实际需求确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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