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6-08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送全体监事。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全体监事均参加现
场会议。会议由监事谢志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
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和《2016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
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