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危机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
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危机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
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危机事件处理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
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子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危机事件主要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 治理类
1.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
司造成重大影响;
2. 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 公司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之间存在严重纷争诉讼,
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4.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 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 公司重要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7. 其他重大事件。
(二) 经营类
1. 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2. 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3. 公司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等无法持续经营;
4. 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
5. 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6. 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事件。
(三) 环境类
1. 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 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公共事件影响公司生产的正常运作;
4. 公司因发生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造成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5. 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
6. 其他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有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四) 信息类
1. 公司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2. 报刊、媒体、网络等对公司进行集中或不实报道;
3. 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4. 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错误,对市场
造成较大影响;
5. 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
6. 其他事件。
第三章 组织体系
第六条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
应对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总裁办是危机预防和处理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危机事件的预警、预防的统一管理,负责接收各单位及有关部门上报的危机信息,
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跟踪危机事件的处理和文档管理。
第八条 公司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担任副组长,
成员由董事会成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本公司
对外发布时间信息,主要职责包括:
(一) 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二) 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三) 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四) 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
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五) 负责保持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和证券监管机构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六) 负责决定并办理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保持24小时通信通畅,发现问题及时向组
长报告,并按照指示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都是危机管理团队的一分子。作为公
司品牌和业务的捍卫者,任何员工一旦发现危机事件,必须按照公司规定拨打值
班电话,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配合危机处理团队解决危机。
第四章 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十二条 预警和预防制度
(一)公司应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突
发事件的监测结果对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以便采取应对措
施。
(二)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
一责任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
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公司各部门相应岗位人员应保持对各类事件发生的日常敏感度,持续
监测社会环境的变化趋势,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报可能威胁企业的重要信息,并对
其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估。
(四)有关部门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
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三条 应急预案
公司下属各部门、各子公司在职责内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
容:
(一)危机的监测与预警;
(二)危机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三)危机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四)危机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五)危机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
度;
(六)危机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第十四条 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
(一)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
应采取的措施等,详见附件 1 预警信息登记表。
(二)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渠道一:公司总裁办设置 24 小时值班电话接受
预警信息的报告。值班员接到预警电话后应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相
关部门负责人接到信息后,应立即向分管副总汇报,并同时告知董事会秘书或董
事会办公室。紧急情况下,值班员可以直接向其主管经理或董事会秘书汇报。
(三)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渠道二:主要由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经总
裁办向应急领导小组、董事会秘书汇报,然后由应急领导小组会同董事会秘书于
24 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
发事件的各类信息须予以高度重视并立即向公司董事长报告,必要时提出启动应
急预案的建议。
(四)董事会秘书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做
出该信息是否需披露的判断,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当预警信息确定为需披露的
信息后,还应当及时报告证券监管机构并按照有关信息披露制度规定如实进行披
露。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 危机信息的报送
(一)危机信息在公司内部的报送渠道同上述预警信息报送渠道。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将事件报送证券
监管机构及有关政府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事件发生时间和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应急处理过程中,公司应及时持续报送相关事件处理情况。
第十六条 危机的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危机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
急处置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
行前期处置,控制事态。
第十七条 应急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突发事件后,应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4小
时内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成立相关的
处置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涉及信息披露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一)治理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对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及大股东之间存在的纷争诉讼,应当约见大股
东负责人员或其授权代表,请其予以配合,并详细了解事态的进展情况;
2.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应当协助证
券监管、公安、司法、纪委、监察等有关部门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3.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热情接待投资者咨询、来电、来访及调查;
4.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经营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2.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
3.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4.如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风险的,应当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
通,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等);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环境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包括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变化、自然灾
害、事故灾难等详细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2.公司组织各公司经理会及有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或
消除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3.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时提出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予以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等;
4、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公共事件对公司经营业务已经造成严重影
响的,公司应当立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现场处理
情况;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信息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联系有关媒体负责人,将真实情况进行沟通和告知,并
商议处理方案;
2.立即对不实信息做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实信息的影响;
3.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对情节严重者,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处
理;
4.安抚投资者,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电、来访及调查工作;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八条 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公司可以邀请公正、权威、专业的机构协
助解决突发事件,以确保公司处理突发事件时的公众信誉度、准确度及客观性。
第十九条 后期处置
(一)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尽快消除突发事件对公司造成的影
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应分析和总结经验,对突发
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
估突发事件处理的效果。
(二)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处置中发现的问
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充实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十条 善后事宜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恢
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危机信息的发布
(一)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有关突发
事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不得随意泄露;
(二)确切了解危机的真正原因后才可对外发布消息,任何职工不得发布不
确切的信息;向媒体公布危机信息时,公司应统一口径,并经危机处理应急领导
小组组长同意;
(三)公司实行危机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危机处理应急领导小组是对外信息
发布的责任部门,并由组长指定专门的对外新闻发言人。未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
或授权,任何部门、子公司,不得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发布与危机相关的任何
信息。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各子公司将按照本制度规定拟定具体的职责
分工和相关预案报应急领导小组备案,并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
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通信保障。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通畅,确保与各部
门及子公司的联系;
(二)人员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有权根据突发风险处理工作的需要,随时召
集参与处理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三)物资保障。公司相关部门应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物资保障,准备
好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资金、交通工具等;
(四)培训保障。公司及各子公司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
常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要有计
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三条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四条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公司给予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二十五条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或重要情况的,
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
处分;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文件与记录
第二十六条 相关文件:无。
第二十七条 相关流程:无。
第二十八条 相关附件:无。
第二十九条 相关记录: 预警信息登记表、应急预案。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河南思维 SW/PI/2301-01-2016-F01
附件1:预警信息登记表
预警信息登记表
突发事件类别 □治理类 □经营类 □环境类信息类 □信息类
起始时间
可能涉及的公司
预警事项
可能造成的影响
建议公司采取的措施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填报时间: 审核:
填报人所在公司: 填报人所在部门:
河南思维 SW/PI/2301-01-2016-F01
突发事件类别的判断标准(请勾选对应事件的序号)
1.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 公司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之间存在严重纷争诉讼,
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治理类
4.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 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 公司重要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7. 其他重大事件。
1. 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2. 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3. 公司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等无法持续经营;
经营类
4. 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
5. 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6. 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事件。
1. 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 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公共事件影响公司生产的正常运作;
环境类信息类 4. 公司因发生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造成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5. 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
6. 其他突发事件。
1. 公司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2. 报刊、媒体对公司进行集中或不实报道;
3. 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信息类 4. 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
成较大影响;
5. 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
6. 其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