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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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6 年 1-6 月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等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不

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能严格遵循《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金额 11,510 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进行的

担保余额 7,510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担保 截止报

审议批准 实际担保

担保 担保合同 担保 债务 告期末

担保方 担保对象 额度(万 金额(万

类型 签署时间 期限 逾期 是否履

元) 元)

情况 行完毕

杭州千岛湖康盛

连带保 2015 年 11

本公司 小额贷款股份有 4,000 4,000 2年 无 否

证责任 月 18 日

限公司

1

杭州千岛湖康盛

连带保 2015 年 7

小额贷款股份有 10,000 0 2年 无 否

证责任 月 30 日

限公司

浙江康盛热交换 连带保 2015 年 6

3,000 2,950 3年 无 否

器有限公司 证责任 月 23 日

江苏康盛管业有 连带保 2014 年 3

4,500 0 3年 无 否

限公司 证责任 月 26 日

淳安康盛钢带制 连带保 2014 年 8

5,000 1,560 3年 无 否

造有限公司 证责任 月 02 日

浙江康盛科工贸 连带保 2014 年 9

5,000 3,000 3年 无 否

有限公司 证责任 月 09 日

公司在审议对外提供担保时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

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 201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6 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

四、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2016 年 1-6 月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

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联购销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销售总成系统 4,454,418.80 5,213,675.22

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服务 2,735,042.74

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 销售汽车零部件 21,581,196.58

中植航电动汽车南通有限公司 销售汽车零部件 85,470.09

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汽车零部件 16,964,102.56

安徽永通汽车有限公司 销售汽车零部件 1,337,376.07

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信贷担保 113,424.66

2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上述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关联租赁

本期确认的 上年同期确认的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租赁收入 租赁收入

中植新能源汽车(淳安)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634,483.20

江苏永盛汽车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578,120.00

安徽永通汽车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1,091,039.08

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39,184.00 39,816.00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上述关联租赁符合公

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

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 担保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起始日 到期日

18,000,000.00 2015-7-22 2016-7-13 否

26,000,000.00 2015-7-24 2016-7-24 否

15,000,000.00 2015-8-7 2016-8-6 否

17,000,000.00 2015-8-11 2016-8-11 否

28,000,000.00 2015-8-24 2016-8-24 否

16,900,000.00 2015-9-22 2016-9-21 否

18,000,000.00 2015-10-19 2016-9-27 否

陈汉康、周珍

17,000,000.00 2015-10-21 2016-10-10 否

16,000,000.00 2015-10-22 2016-10-22 否

16,000,000.00 2015-11-4 2016-11-2 否

20,000,000.00 2015-11-6 2016-11-5 否

15,500,000.00 2015-12-8 2016-12-7 否

16,500,000.00 2015-12-3 2016-12-2 否

19,000,000.00 2016-1-11 2017-1-11 否

3

10,000,000.00 2016-1-13 2017-1-13 否

20,000,000.00 2016-2-19 2016-11-17 否

20,000,000.00 2016-2-24 2016-11-24 否

19,000,000.00 2016-3-11 2016-12-8 否

17,000,000.00 2016-3-17 2016-12-9 否

17,000,000.00 2016-3-22 2016-12-9 否

159,000,000.00 2015-12-24 2020-12-22 否

50,000,000.00 2016-6-17 2017-6-25 否

50,000,000.00 2016-6-17 2017-12-25 否

42,500,000.00 2016-6-17 2018-6-25 否

陈汉康、周珍、

42,500,000.00 2016-6-17 2018-12-25 否

中植新能源汽

35,000,000.00 2016-6-17 2019-6-25 否

车有限公司

35,000,000.00 2016-6-17 2019-12-25 否

35,000,000.00 2016-6-17 2020-6-25 否

35,000,000.00 2016-6-17 2020-12-25 否

经核查,我们认为:以上关联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关联资金拆借

关联方名称 期初余额 拆入资金 偿还资金 资金拆借利息 期末余额

北京恒天财富投

170,000,000.00 724,800,000.00 12,499,577.74 894,800,000.00

资管理有限公司

恒天融泽资产管

427,000,000.00 1,192,082.19 427,000,000.00

理有限公司

北京晟视天下投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558,904.11 0.00

资管理有限公司

植瑞投资管理有

625,000,000.00 1,996,328.78 625,000,000.00

限公司

中融(北京)资产

35,000,000.00 1,832,465.75 35,000,000.00

管理有限公司

大唐财富投资管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理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投

15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8,647,945.20 150,000,000.00

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拆入有利于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

4

司正常运营对资金的需求,对公司及富嘉租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

影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5、关联受托管理情况

受托 受托起始 本期确认的

委托方名称 受托方名称 受托终止日 托管收益定价依据

资产类型 日 托管收益

第一年按人民币100

2015 年 5 2017 年 12 万元收取托管费,后

中植新能源汽

本公司 经营托管 续托管期间根据业

车有限公司 月1日 月 31 日 务发展情况按比例

收取

经核查,我们认为:以上关联受托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6、其他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融资顾问费 2,641,509.45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融资顾问费 111,780.82

大唐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融资顾问费 355,470.81

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融资顾问费 4,905,660.40

财富恒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融资顾问费 3,742,595.28

经核查,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毛泽璋先生在本公司工作期间,一直表现良好,并实际参与公司的各项

经营业务,全面了解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其本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

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

作。

2、毛泽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我们认为毛泽璋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5

六、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 2016 年度关联理财单位的独立意见

1、因公司原披露的关联理财单位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申请私募基

金管理牌照,未发行理财产品,故将关联单位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

其全资子公司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进行关联理财的资金额度不变。该事

项不会影响富嘉租赁主要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运用暂时闲置资金择机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也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2、公司在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就议案有关内容与我们进行了

充分、有效的沟通,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规

定审议程序。

3、上述事宜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

联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控股子公司 2016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

理财产品,同意将关联单位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其全资子公司植瑞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6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 _ __ _ __ _

黄廉熙 潘孝娜 曲亮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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