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ST 合金 公告编号:2016-073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冻结及股东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共青城招银叁号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叁号”)的通知,因招银叁号与杨新红、
北京乾坤翰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坤翰林”)合同纠纷一案,江西
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6)赣民初4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冻结了杨新红持有的公司52,600,000股股份作
为诉讼保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659%。冻结日期从2016年8月22日起至2019
年8月21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新红持有公司股份5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59%。杨新红已将其持有的公司52,6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3.659%)质押给招银叁号,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披
露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
根据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重大协议补充披露等有关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5-089),2015年4月21/22日,招银叁号与杨新红、乾坤翰
林签署了《备忘录》,备忘录内容包含回购条款:乾坤翰林于2016年9月30日仍
未取得政府部门等有权机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监会)同意将其资产注入合
金投资的批复,2016年10月8日起,杨新红以其持有的合金投资5260万股股票作
为对价回购招银叁号持有的乾坤翰林全部股权。
现招银叁号已经根据《备忘录》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要求
执行《备忘录》上述条款。若《备忘录》约定的回购条款得以执行,招银叁号将
取得杨新红持有的公司52,600,000股股份;在公司现有股本总额、股权结构不发
生改变的前提下,招银叁号将持有公司约13.659%股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并与共青城招银玖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25.967%股权,由
此可能导致其共同管理合伙人北京千和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形成控制。
因此,公司在未来存在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潜在风险。
上述合同纠纷案尚在审理中,最终结果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