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海盛:关于出售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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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 2016-045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拟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系统出售所持有的 34,560,000 股招商证券股票给中国海运的全

资下属公司中远海远(广州)有限公司,该事项将提交 8 月 24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无其他向中国海运

购买或出售资产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 年 8 月 22 日,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海海盛”、“本公司”或“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及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海财务”)在海口市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持有

的中海财务 5%的股权转让给中国海运。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的“中通评报字〔2016〕第 171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

2016 年 5 月 31 日,中海财务 5%股权的评估值为 5,001.52 万元,最

终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中海财务截止评

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中国海运持有公司 8.91%股份,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海

运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未含本次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中

国海运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1

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海运持有公司 8.91%股份,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海

运为公司关联方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许立荣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700 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78 号

注册资本:69.20 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沿海、远洋、国内江海直达货物运输、集装箱运输。

进出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码头与港口的投资;船舶租赁及船

舶修造;通讯导航及设备,产品的制造与维修;仓储,堆场;集装箱

制造,维修,销售;船舶及相关配件的销售;钢材的销售;与上述业

务有关的技术咨询、通讯信息服务。

主要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海运全部权益。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净资产:90,603,551,514.23 元

资产总额:232,158,796,618.78 元

营业总收入:79,940,558,114.26 元

其中:营业收入:79,761,333,455.28 元

利润总额:1,550,831,607.42 元

净利润:290,181,483.88 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本次出售的交易标的为中海财务 5%股权。中海财务

5%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中海财务 5%股权最

近一年(2015 年度已审计)及一期(201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

账面原值和账面净值均为 3000 万元

2

(二)中海财务的基本情况:

1、中海财务主要股东为中国海运(持股 5%)、中海集装箱运输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5%)、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5%)、公

司(持股 5 %)。

2、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

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

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一、二级市场投资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资本:人民币 6 亿元;

4、成立时间:2009 年 12 月 30 日

5、注册地址及营业场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70 号 5 层;

6、2016 年 3 月 29 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将其所持 20%

股份即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广州海运(集团)总公司将其所持 20%

股份即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均转让至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7、本次转让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涉及其他股东是否放弃

优先受让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已经审计)(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指标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5 年 1,087,671 114,907 34,226 20,808

2016 年 5 月 31 日 1,081,353 84,272 12,014 5,624

9、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10、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5 月 31 日

财务状况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6]14215 号)。

11、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拟收购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

司所持有的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3

(中通评报字〔2016〕第 171 号):

(1)评估基准日:2016 年 5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本次采用市场法、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最终

选择市场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3)评估结论

①市场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中海财务股东全部权益市场法评

估价值为100,030.44万元,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84,271.64万元,

增值15,758.80万元,增值率18.70%。

②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中海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081,352.56万元,负债账面价值

为997,080.92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4,271.64万元。资产评估价

值为1,081,744.67万元,负债评估价值为997,080.92万元,净资产评

估价值为84,663.75万元。净资产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392.11万元,

增值率为0.47%。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资产基础法)

评估基准日:2016 年 5 月 31 日

被评估单位: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资产

2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 66,314.36 66,314.36 0.00 0.00%

3 存放同业款项 586,810.70 586,810.70 0.00 0.00%

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38.39 2,138.39 0.00 0.00%

5 应收利息 4,020.73 4,020.73 0.00 0.00%

6 发放贷款及垫款 386,680.63 386,680.63 0.00 0.00%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2,725.40 32,725.40 0.00 0.00%

8 固定资产 167.53 274.66 107.13 63.95%

9 无形资产 172.87 457.86 284.99 164.86%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55.88 1,555.88 0.00 0.00%

11 其他资产 766.07 766.07 0.00 0.00%

12 资产总计 1,081,352.56 1,081,744.67 392.11 0.04%

13 负债总计 997,080.92 997,080.92 0.00 0.00%

1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84,271.64 84,663.75 392.11 0.47%

③两种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原因

股东全部权益的两种评估结果的差异如下表所示:

4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全部权益 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方法 增值额 增值率

账面值 评估值

市场法 100,030.44 15,758.80 18.70%

84,271.64

资产基础法 84,663.75 392.11 0.47%

差异额 15,366.69

资产基础法是以被评估企业各项资产的价值和负债为基础,来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思路,未能够体现管理体制、成熟的管理团队等无

法在账面列示的无形资产。市场法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进行价值评

估,选取 P/B 作为价值乘数,通过与可比企业进行对比、分析、调整

后,测算企业价值,是对企业在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市场价值的反映。

因此,最终选用市场法的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④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以市场法确定的市场价值 100,030.44 万元作为中海财

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拟收购的中海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 5%股东权益价值为 5,001.52 万元。

12、中海财务 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评估值人民币 5,001.52 万元,

并最终以经中国海运有权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海财务截止 2016 年

5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定价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16 年 8 月 22 日,公司、中国海运及中海财务在海口市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

1、协议签署方

甲方: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丙方: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丙方

5%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权益和义务。

3、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甲方持有的标的股权

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权益和义务。

4、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

币 5,001.52 万元,并最终以经乙方有权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丙方截

止 2016 年 5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5

5、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6、协议的生效

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的生效取决于下列条件的全部满足:

本协议由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本协议项下之股权转让取得甲、乙双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批

准;

本协议项下之股权转让取得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批准及其他必要的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若需);

7、标的股权交割及相关义务

丙方应当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负责办理完毕标

的股权过户至乙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乙双方应当依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配合丙方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丙方办理完毕标的股权过户至乙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的

次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割日,甲方作为丙方股东

应尽力促使丙方正常经营,并妥善行使其持有的丙方股权而享有的股

东权利。

标的股权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甲方、乙方共同承

担和享有。

8、税收和费用

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应由其缴

纳和支付的税收和费用。

9、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不履行本协议载明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必

须承担由于违约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本协议一旦非因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协议载明的义务而解除或终

止,本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得要求另外一方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

本协议的终止是由于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的声明、承诺、陈述及

/或保证引起的,未遵守或违约一方必须对另一方因其未遵守或违约

产生或遭受的任何和所有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本协议守约方向违约方要求赔偿的

权利。

6

10、公司认为:鉴于中国海运的财务状况良好,中国海运具有及

时支付标的股票受让价款的能力。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集中力量向医疗健康服务产业转型发展,为公司转型发展提供

资金支持,满足公司布局新兴行业的资金需求,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

东利益,公司将出售中海财务 5%股权。

中海财务 5%股权的转让价格(即评估值)比账面值溢价 2000 万

元左右,如本次交易按照计划得以实施,公司将获得 5000 万元左右

的资金并在 2016 年度产生一定的投资收益(具体收益将在本次交易

正式实施后及时披露)。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8 月 18 日,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了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2016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的议案》。公司现有董事 6

名,6 名董事参加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公

司无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对此项关联交易议案表决过程中,6 名非关

联董事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毕文瀚、刘蕾、周斌 3 名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了此项关联

交易,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转让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战略,有利于公司实际经营,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如下:

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实际经营,定

价公允,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取得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批准。

7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拟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 34,560,000 股招商证券股票给中国海运的全资

下属公司中远海远(广州)有限公司,该事项将提交 8 月 24 日召开

的股东大会审议,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无其他向中国海运购买或出

售资产事项。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中海海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函。

2、中海海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拟收购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

公司所持有的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通评报字〔2016〕第 171 号)

4、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5 月 31 日财务状况专项

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6]14215 号)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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