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来源:深交所 2016-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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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促进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

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公司激励对象的积

极性与创造性,提高经营效率,保持公司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态势,保证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称“本计划”)的规定,特制定《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以下称“本办法”)。

一、总则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责、权、利相一致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保证本计划的顺利实施,激发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

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现,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参照公司绩效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原则,坚持公

司整体绩效目标与个人绩效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工作业绩与工作态度

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 2016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

二、考核组织

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4、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负责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

1

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考核指标及方法

(一)考核指标

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和公司财务考核指标,从财务、

客户、业务(内部运营)、学习与成长、能力及职业化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以上考核内容及指标权重在公司绩效管理的组织、个人指标中体现。

(二)考核方法

本计划中激励对象的年度考核结果参考公司绩效管理办法中对组织、个人

的绩效结果。公司绩效管理办法中规定:

1、组织绩效:每年初,公司收集各部门上年度绩效考核数据,报分管领导

审定年度部门绩效得分。公司领导确定部门绩效等级,由分管领导分别与相关

部门负责人沟通反馈部门绩效结果。

2、个人绩效:在考核周期结束后,根据考核指标和公司绩效管理制度,确

定考核对象的绩效得分、拟定绩效等级,并进行绩效沟通。个人对考核结果有

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由用人部门分管领导

最终审定申诉结果。

四、考核程序与结果

1、由人力资源部整理激励对象全年各个考核周期的个人及所在部门的绩效

结果,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

2、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的身份、部门等信息进

行确认。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的考

核指标和绩效结果进行修正,并最终审批组织、个人考核结果。

4、全年考核结果分为组织:优秀、良好、合格、较差,个人: A、B、C、

D 四个等级。

五、考核结果的反馈与应用

1、公司在考核结束后将修正后的考核结果反馈给激励对象。

2、激励对象对修正的考核结果有重大异议的,可在获知考核结果后 3 天之

内,填写《考核结果申诉表》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提出申

2

诉。

考核工作小组必须及时进行情况调查,并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

处理建议,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3、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额度与组织、个人绩效相关如下表:

个人考核结果

A B C D

组织考核结果

优秀 全额解锁 全额解锁 部分解锁 回购注销

良好 全额解锁 全额解锁 部分解锁 回购注销

合格 部分解锁 部分解锁 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

较差 部分解锁 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

(1)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符合全额解锁,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的,可以依据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锁。

(2)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符合部分解锁,公司可酌情决定当年可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额度,最高解锁额度不超过当年额度的 70%;

(3)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符合回购注销的,公司依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其相应解锁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当年不得申请解锁,对应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六、考核记录的管理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所有考核记录,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2、考核记录保存期为 6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人力资源

部统一销毁。

七、附则

1、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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