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2 2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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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16-32-01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或“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相结合

的方式于 2016 年 08 月 16 日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08 月 22 日下午 16:00 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 3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现场表决的董事 2 名,通讯表决的

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志文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审

议,一致同意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

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95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的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16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的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

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1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

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⑩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

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

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的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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