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新增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新增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新增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对
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严圣祥、徐亚明、王德忠
2016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