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型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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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6-35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发出,于 2016 年 8

月 20 日在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 1019 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齐生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监事会成员和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

作,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6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与会董事保证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额度的议案》。

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前期董事会授权的 6 亿元额度增加至 10 亿元,

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较低风险银行理

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

银行理财产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上述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上

述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单个

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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