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6-35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发出,于 2016 年 8
月 20 日在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 1019 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齐生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监事会成员和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
作,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6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与会董事保证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额度的议案》。
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前期董事会授权的 6 亿元额度增加至 10 亿元,
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较低风险银行理
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
银行理财产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上述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上
述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单个
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