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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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通江

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此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我们于会前收到了该议案

的文本,资料详实,有助于董事会理性的、科学的做出决策。通过对公司提供的

议案等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

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化国际及其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系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

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

关规定。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

行审议。

独立董事:赵伟建 李钟华 徐晓东

2016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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