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水泥: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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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关联交易事项的

专项意见

我们作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听取了公司

经营层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四川公司”)拟与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再生”)、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服公

司”)共同签署关于环服公司《股权托管协议》情况的说明,现

就该事项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环服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再生的全资子公司,本公

司董事长管爱国是中再生的董事长、董事沈振山是中再生的总经

理助理、监事会主席苏辛是环服公司的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刘

伟杰是环服公司的董事,上述拟签署《股权托管协议》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

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求,有利于充分利用和发

挥公司既有管理优势,增强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四、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五、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

决,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意见》之签

署页)

独立董事确认(签名):

刘贵彬

伍远超

温宗国

2016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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