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华腾 2016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16-046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文渊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1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阳光社区新锋大楼 B 栋
第 4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部分董事以电话方式参
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文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
秘书谷益女士列席会议,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8 月 23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16 年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8 月 23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已明确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募集资金通过向厦门蓝海华
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华腾电气”)增资的方式投入“生产基地项目”
及“研发中心项目”。
本次增资由公司以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对蓝海华腾电气进行增资,2,000 万
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蓝海华腾电气注册资本由 2,500 万元增加至
4,500 万元,公司持有蓝海华腾电气 100%股权。
本次增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
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能够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现扩大生产规模和强化研
发实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详见 2016 年 8
月 23 日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蓝海华腾 2016 年公告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与广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项
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蓝海华腾电气,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同意蓝海华腾电气设立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具
体情况如下:
项目 签署银行 账户名称 资金用途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 厦门蓝海华腾电气 生产基地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同安支行 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项目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
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邱文渊先生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 亿元,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
蓝海华腾 2016 年公告
长邱文渊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8 月 23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
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