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16-048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8 月 22 日,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有效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4 亿元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9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13.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6,94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62,699,707.5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4,240,292.47 元。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第 8999 号”《验资
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总额为 12,032.00 万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7,317.34 万元(含
利息收入)。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
投资产品、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等)。 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
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4 亿元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
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
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
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保证日
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和不超过 4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3、独董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4 亿元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
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0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