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16-042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公司
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53,583,193.50 元,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89,794,321.76 元。
鉴于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
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以截止到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33,500,000 股为基数,拟按 1.8 元(含税)/10 股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
红(拟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24,030,000 元),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10 股。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进行预披
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6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
二、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与理由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全面落实既定的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提出了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有利于
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1、公司股本的扩大有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划,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提
升公司的形象和实力,实现公司战略规划和进一步做大做强的目标。
2、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
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
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合理性。因此,全体董事同意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
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
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
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
1、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消息的泄漏。
2、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拟
在未来 6 个月内有减持意向的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0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