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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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6-03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9 月 17 日,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 12,000 万

股(含 12,000 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 110,491 万元。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江南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711 号]。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均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十二个月,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续事项,

2016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 2015 年第二次临时大会审议

通过并经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

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延长至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

他内容不变。

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事项,还需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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