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规则》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2016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
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丁家华 周展 康熙雄
2016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