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
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公司已制定《公司防范大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严格
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及违规占用资金的
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现
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公司已制定《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公司
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
的情况;也不存在为其他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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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情况说明如下:公司已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能
够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
易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通过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其内容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王子冬、杨敏兰、李国强
2016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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