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16-31-03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 2016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由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7322股。由于公司在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
为每股11.4176元。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我们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上述
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家良
吴松生
龚兆龙
2016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