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0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
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亦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
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3、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对外担保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方面完全符合各项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有损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今后应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
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 2016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周友梅、成志明、朱 东
2016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