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推迟实施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深大通公司向董事会八届三十八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推迟实施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公司提交的资料后,就上述事宜发表以
下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半年度拟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半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经过审计。鉴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无法如期完成,
因此,公司推迟实施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公司关于推迟实施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另,本次是推迟实施利润分
配预案而非终止实施,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上述关于推迟实施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宜。
独立董事签字:
张世兴 齐二石 皇甫晓涛
2016 年 0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