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股票代码:600890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天津开发区欣泰街 2 号 I 区 05 室
一致行动人:天津和讯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路 855 号
一致行动人:陈晓红
住所/通讯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天津开发区顺达街泰达时代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5、本次上市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已经中房股份
第八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和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
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
性。本次权益变动在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6、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I
目 录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情况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4
四、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 .......................................................... 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 5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限制情况 .................................................................................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 6
五、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 7
六、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一、每个月买卖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 8
2
二、交易的价格区间 .........................................................................................................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7
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
中房股份、上市公司 指
码:600890
上市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新疆中房 100%股权与忠旺精制持
有的忠旺集团 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拟以发行
本次交易 指 股份方式向忠旺精制购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
分,并向 8 名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
50 亿元配套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维 指 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指 天津和讯商贸有限公司、陈晓红
一致行动人
天津和讯 指 天津和讯商贸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得天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津中维的持股比例下降
新疆中房 指 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忠旺精制 指 辽宁忠旺精制投资有限公司
忠旺集团 指 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
中房集团 指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中维
公司名称 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天津开发区欣泰街 2 号 I 区 05 室
法定代表人 邹强
注册资本 3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7004862678
成立日期 1997 年 09 月 15 日
营业期限至 2017 年 09 月 14 日
轻工业专用机械、钢材、棉花、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日用百货、
电脑软硬件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除外)、
经营范围 电线电缆、机电设备、仪器仪表、摩托车、家用电器、五金交电、办
公用品批发兼零售、生物医药技术研发;能源与环保设备研发。(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022-59868715
(二)天津和讯
公司名称 天津和讯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路 855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旭升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6847211903
成立日期 2009 年 02 月 24 日
营业期限至 2029 年 02 月 23 日
日用百货、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品除
外)、办公用品、汽车配件批发兼零售;对外贸易经营;室内外装饰
经营范围
工程;劳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022-59868789
3
(三)陈晓红
项目 内容
姓名 陈晓红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20107196912******
住所 天津滨海新区天津开发区顺达街泰达时代
通讯地址 天津滨海新区天津开发区顺达街泰达时代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关系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维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和讯的股权关系情况如下:
周
解 旭
笠
升
62.00% 38.00%
邹 杨 蔡 孙
发 天津和讯商贸有限公司 炳 军
强
军 良 勇
6.00% 2.00% 68.13% 20.00% 3.87%
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天津和讯商贸有限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比例为
68.13%,为天津中维控股股东,解笠通过持有天津和讯商贸有限公司 62.00%的股权控
制天津中维 68.13%股权,为天津中维的实际控制人。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维的董监高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在公司任职情况
地区的居留权
新疆五家渠 执行董事、总经
邹强 男 652301197109****** 中国 无
市 理
天津市经济
解笠 男 652327198409****** 中国 无 副总经理
技术开发区
北京市朝阳
李明颐 女 120107198104****** 中国 无 副总经理
区
新疆乌鲁木
杨发军 男 650103197401****** 中国 无 行政总监
齐市
天津市塘沽
梁彬 男 120107198301****** 中国 无 监事
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天津和讯的董监高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在公司任职情况
地区的居留权
新疆乌鲁木
周旭升 男 650102196206****** 中国 无 执行董事、经理
齐市
天津市经济
解笠 男 652327198409****** 中国 无 监事
技术开发区
四、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3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置出盈利能
力较弱的房地产业务,并注入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优质资产,由此导
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安排。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维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和讯、陈晓红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7,224.17 万股普通股,持股比例为 12.47%;由于上市公司通过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增发股份,稀释了天津中维和天津和讯的持
股比例,在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由 12.47%降为 1.39%;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则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由 12.47%降为 1.6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上市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新疆中房 100%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与忠旺精制持有的忠旺
集团 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入资产作价超过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为
280 亿元,由中房股份以发行 393,258.43 万股股份的方式向忠旺精制购买。此外,上市
公司拟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70,224.72 万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0 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在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由 12.47%降为 1.39%;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则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由 12.47%降为 1.60%。
有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详见上市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天津中维累计质押股份 4,600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94%,司法冻结股份 1,896.17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27%。除此之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有其他权益限制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7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维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比
例为 12.47%,天津中维单独拥有上市公司 11.22%,为上市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本次上
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增发股份后,在考虑配套融资的
情况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由 12.47%降为
1.39%,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维单独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由 11.22%降为 1.25%;
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
例将由 12.47%降为 1.60%,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维单独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由
11.22%降为 1.44%,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津中维不再是上市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五、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除交易各方签署的协议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承诺之外,本次交易过程中,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安排。
六、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中维因与刘庆公证债权文书借款一事,天津中维自行及按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要求,减持了持有的中房股份部分股权,所得款
项用于支付案款。上述权益变动前,天津中维持有中房股份 10,666.72 万股,占中房股
份总股本的 18.42%,上述权益变动后,天津中维持有中房股份 7,752.00 万股,占中房
股份总股本的 13.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上述事项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予以公告。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每个月买卖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一)天津中维
卖出时间 卖出股票方式 卖出股票种类 卖出股票数量
2016 年 4 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普通股 11,060,000 股
2016 年 6 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普通股 1,503,300 股
截至 2016 年 8 月余
64,961,700 股
额
(二)天津和讯
买入时间 买入股票方式 买入股票种类 买入股票数量
2016 年 4 月 19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普通股 4,280,000 股
2016 年 4 月 20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普通股 3,000,000 股
截至 2016 年 8 月余
7,280,000 股
额
除上述买入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事实发生之日
起前 6 个月内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实施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二、交易的价格区间
(一)天津中维
卖出时间 卖出股票最高价(元) 卖出股票最低价(元)
2016 年 4 月-6 月 13.60 9.45
(二)天津和讯
买入时间 买入股票最高价(元) 买入股票最低价(元)
2016 年 4 月 11.68 11.66
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义务披露人盖章: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强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义务披露人盖章:天津和讯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旭升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陈晓红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9
备查文件
一、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天津和讯商贸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天津和讯商贸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
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中房股份与忠旺精制签署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四、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 8 名特定投资者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五、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中房股份的股份质押、冻结涉及的文件。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18 号院 4
上市公司名称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号楼 4212-3 房间
股票简称 中房股份 股票代码 600890
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天津市
人名称 天津和讯商贸有限公司(信息 务人注册地
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持股人发生变化 □ 不变,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动人
但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
(可多选) 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重大资产重组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7224.17 万股 (含一致行动人)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12.47% (含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 普通股 变动数量: 0股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 11.08%(减少)(含一致行动人,考虑配套融资)/9.97%(减少)(含
及变动比例 一致行动人,不考虑配套融资)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13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
准
注: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房股份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2
(本页无正文,为《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盖章: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强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3
(本页无正文,为《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一致行动人盖章:天津和讯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旭升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2
(本页无正文,为《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一致行动人签字:陈晓红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