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作为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
相关议案和资料,现就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16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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