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大集团: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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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0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8 月 20 日,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收到持股 3%以上股东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具体

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 《关

于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候选人提名书》及相关提案资料:“本企业持有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3.81%的股份,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股东大会运作效率,提

名尹宏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现提请董事会审议如上事项并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

事会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审议如上事

项。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尹宏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出生,本科学历,南

开大学商学院 EMBA 在读。

尹宏伟先生于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期间担任网银在线(北京)商务服务

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自二零零九年至今担任融金汇中(北京)电子支付技术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及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尹宏伟先生长期在第三方支付行业担任高管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及经

营经验。尹宏伟先生符合《公司法》147 条的任职资格,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尹宏伟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广州汇

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出资来源于“平安汇通汇垠澳丰

7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资,该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资金来源于“粤财信托-

永大投资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出资。樟树市创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系“粤财信托-永大投资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一般受益人之一,其出资比

例占信托计划实缴资本的 16.875%。尹宏伟先生是樟树市创隆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尹宏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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