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项目、品牌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项目、品牌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
情况与实际相符,且已经会计师审核。
(3)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项目、品牌营销体
系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项目、品牌营销体系建
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0,121,025.10 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文丽 胡贤君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