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6-08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格林美 股票代码 00234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欧阳铭志 韩红涛
电话 0755-33668121 0755-33386666
传真 0755-33895777 0755-33895777
电子信箱 ouymz@126.com hanhongtao2000@126.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3,285,756,320.66 2,254,469,403.84 45.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1,899,513.76 132,004,239.11 30.2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47,239,574.95 89,198,961.21 65.0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3,433,630.12 -556,975,215.32 -4.7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5 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5 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9% 3.07% -0.4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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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元) 18,007,724,245.71 15,939,322,921.08 12.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695,350,659.48 6,561,701,126.29 2.04%
(元)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0,29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普通股数量
例 的普通股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
12.54% 365,022,862 64,740,000 质押 147,080,000
公司 法人
深圳中植产投环保投资 境内非国有
5.42% 157,895,746 157,895,746 质押 157,895,74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
国有法人 3.01% 87,686,388
限公司
上海星鸿资产经营有限
境内非国有
公司-星鸿资产星耀成 2.31% 67,368,420 67,368,420
法人
长 2 号格林美定增基金
上海星通创业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上海
星通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境内非国有
2.17% 63,157,894 63,157,894
(有限合伙)-星通资本 法人
定向投资 1 号资产管理
计划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
1.79% 52,042,104 52,042,104
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法人
平安资管-平安银行-
境内非国有
平安资产创赢 5 号资产 1.67% 48,568,420 48,568,420
法人
管理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
公司-中邮核心成长混 1.45% 42,105,262 42,105,262
法人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德溢慧心股权投资
境内非国有
有限公司-德溢慧心定 1.45% 42,105,262 42,105,262
法人
增一号基金
中融基金-海通证券-
境内非国有
中融基金-中植产业投 1.00% 29,098,200 29,098,200
法人
资增持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深圳中植产投环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中融基金-海通证
明 券-中融基金-中植产业投资增持资产管理计划属于关联企业。
本报告期末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股东深圳市殷图科技发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展有限公司的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5,900,000 股,信用账
有)
户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8,720,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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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经营团队积极应对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推动转型升
级。报告期内,公司以“激情奋进、创新升级、降低成本、提质增效”为目标,抓住新能源
汽车高速发展的时代机遇,进一步扩大动力电池材料产业规模;同时,公司对核心业务进行
垂直整合,积极推进报废汽车循环产业链延伸,投资互联网与智慧城市,构建“互联网+智慧
云+环保云”的城市绿色发展新模式,极大的拓展了公司循环产业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提升了
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1、产能全面释放,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的钴镍钨铜回收、电池材料制造、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各项业务,实
现业绩稳步增长。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575.63万元,同比增长45.74%,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89.95万元,同比增长30.22%。公司钴镍钨铜与电池材料的
销量稳步增长,公司钴镍钨板块实现营业收入54,971.04万元,同比增长11.94%,电池材料板
块实现营业收入82,260.91万元,同比增长18.09%,电子废弃物拆解量突破470万台,形成稀有
金属回收与动力电池材料、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与报废汽车综合利用等多轨驱动的核心业务
模式,固化了集团主营业务的坚实基础与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并购标的凯力克、荆门德威、浙江德威、扬州宁达,实现了经营业绩的
稳步增长,为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推动创新升级转型,为公司创造持续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产品、技术、工艺流程创新升级以及产业转型升级,为公司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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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持续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一是推进动力电池材料产品创新升级与关键技术创新,扩
大市场销售规模。目前,公司已完成“原料回收—前驱体制造—三元材料制造”的动力电池
正极材料核心产业链,快速扩展三元动力电池材料的产能规模,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动力
电池正极原料与材料核心制造基地,大幅提升公司在动力电池材料产业链的核心地位。公司
的动力电池材料的产品质量与技术得到国内外行业认可,报告期内,公司与远东福斯特新能
源有限公司、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签订共计12亿元的动力电池材料大单,保障了公
司持续增长的市场规模。
二是产业转型创新。公司通过收购淮安繁洋并对其增资,积极参与“互联网+”的时代大
潮,实现互联网与智慧城市、环保城市的大融合,构建“互联网+智慧云+环保云”的城市管
理新模式;子公司扬州宁达与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建设废弃液晶面板资源化、
互联网+分类回收与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等项目框架协议,将巩固公司长三角产业布局;公司与
雷曼迪斯(REMONDIS)的下属公司TSR-KAT GmbH签署了关于汽车尾气催化器回收利用技
术转让合同,快速建立催化器回收处理及贵金属资源化利用的技术体系与生产装备体系,实
现废催化剂中贵金属的资源化利用,延伸报废汽车后端处理产业链,极大提升了公司报废汽
车处理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还与东风襄阳旅行车有限公司及三星环新(西安)
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签署了新能源汽车绿色供应链战略合作协议,共建新能源汽车供应价值链
联盟,打造“材料、电池、新能源整车制造、供应链金融及动力电池回收”全产业链闭路循
环系统,实现“共建价值链、共享竞争力”的持续竞争力。
3、垂直整合核心业务,提质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原孙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一方面,有利
于推动其按照互联网创业企业的规律发展,并实现公司与湖北省供销社在废物回收领域的全
面合作;另一方面,回收哥武汉公司目前尚未实现盈利,在较长时间内仍处于盈利模式的探
索阶段,本次增资完成后,回收哥武汉公司由全资孙公司变成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能减轻公司的财务负担。此外,公司将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限责任
公司60%股权和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31%股权转让给回收哥武汉公司,可利用互
联网回收模式优势,促进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
限公司快速实现盈利,减轻公司的财务负担,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同时,公司进行核心业务板块垂直整合,将河南格林美、山西洪洋及内蒙古新创的部分
股权转让给江西格林美,实现公司电子废弃物业务在中原、西南、西北地区的垂直管理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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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由公司持有的凯力克51%股权转让给荆门格林美,形成由“荆门格林美—泰兴凯力克—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的三级垂直产业链,即形成“原料—前驱体—三元材料”的垂直
产业链。本次公司核心业务板块整合将促进电子废弃物业务板块、电池材料业务板块内部充
分发挥管理协同效应,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及管理效率的提升,实现各基地的技术、装备、产
品管理的协同效应,共同提升技术、降低成本,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有利于公
司相关业务未来经营的稳定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 年 1 月,公司出资 18,346.00 万,收购淮安繁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79.85%的股权,
本期将新增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2016 年 3 月公司出资 219,460.00 万元,增资淮安繁洋公
司,对淮安繁洋的持股比例由 79.85%上升至 88.58%。
2、2016 年 2 月,公司出资 5500.00 万,收购郴州市玺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5%的股权,
本期将新增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2016 年 3 月,荆门格林美出资 1,980.47 万元,收购内蒙古新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85%
的股权,本期将新增的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2016 年 3 月,子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方式成
立北京格林美亚太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 万元,持股 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
合并范围。
5、2016 年 4 月,子公司武汉城市圈(仙桃)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方式
成立格林美(仙桃)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元,持股 55%。
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6、2016 年 3 月,本期孙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引入外部股东增资,增资完
成后由全资孙公司变成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期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回收哥(武汉)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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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回收哥(深圳)互联网有限公司、回收哥(天津)互联网科技有限
公司、回收哥(湖北)互联网有限公司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7、2016 年 5 月,公司将持有孙公司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60%全部股权
转让给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本期该孙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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