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集团:关于签署重大采购合同关键条款的非限定性意向书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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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2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采购合同关键条款的非限定性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的全资子公司远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香港远大”)与泛太平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太能源”)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签署了《甲醇供应合同关键条款的非限定性意向书》 以下简称“意向书”),

拟向泛太能源每年采购 300 万吨甲醇,期限 20 年。

公司现将意向书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风险提示

1、香港远大与泛太能源尚未正式签署甲醇采购合同,双方将在意向书签署后,

就采购合同具体条款展开进一步的谈判,计划在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正式签署采购

合同。

2、泛太能源的甲醇生产项目尚未投产,预估的投产时间为 2019 年下半年。

3、意向书并非签订的正式合同,属于双方初步达成的合作意向,不具有法律约

束力,存在不确定性。

双方最终能否签署正式采购合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意向书双方介绍

1、基本情况

甲方:远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金波

注册地:中国香港上环干诺道中路 168-200 号信德中心西塔 3001 室

1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

乙方:泛太平洋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17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Simon Xiaomang Zhang

注册地:美国特拉华州纽卡斯尔县威明顿市森特维尔路 400 栋 2711 号

经营范围:能源领域技术的研究、开发、中试、集成、能源技术的知识产权管

理咨询服务及相关贸易。

泛太能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泛太能源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签署时间:2016 年 8 月 19 日

2、生效条件:意向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3、履行期限:自泛太能源的甲醇项目投产日起 20 年,目前预估的投产时间为

2019 年下半年。

4、采购数量:自泛太能源的甲醇项目投产日起 20 年,每年 300 万吨。

5、质量规格:由 IMPCA(国际甲醇生产者及消费者协会)标准认定的 AA 级甲

醇。

6、违约责任: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香港远大与泛太能源最终正式签署甲醇采购合同并能按合同履行,将满足

远大物产在中国甲醇分销市场原料的长期需求,对远大物产的甲醇业务产生一定的

积极影响。

香港远大与泛太能源签署甲醇采购合同,对公司业务及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

2

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远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与泛太平洋能源公司关于甲醇供应合同关键条款

的非限定性意向书》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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