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不构成股价异动情况的说明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
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开市起停牌;2016 年 6 月 4 日,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5 月 20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9.05 元/
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前一日(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10.35
元/股;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累计跌幅为 12.56%,交易均价为 9.86 元/
股;同期深圳综指(399106.SZ)累计跌幅 2.90%,同期中小板指数(399005.SZ)
累计跌幅 1.05%,同期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累计跌幅 3.96%,同期制
造业指数(399233.SZ)累计跌幅 2.19%。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
公司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