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8-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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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盾安人

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

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仔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末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为294,793.60万元人民币,报告

期内实际担保发生额合计为83,132.17万元;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39,884.42

万元,占公司2016年6月末净资产的31.07%。

2、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实 际发生日期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 关 公 告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协议签署日)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浙 江 盾 安 禾 田 金 2016 年 03 2016 年 01 月 19 连带责任保

20,000 15,000 1年 否 否

属有限公司 月 22 日 日 证

浙 江 盾 安 禾 田 金 2016 年 03 2015 年 09 月 02 连带责任保

6,400 6,200 1年 否 否

属有限公司 月 22 日 日 证

浙 江 盾 安 禾 田 金 2016 年 03 2016 年 02 月 19 连带责任保

15,000 15,000 1年 否 否

属有限公司 月 22 日 日 证

浙 江 盾 安 禾 田 金 2016 年 03 2013 年 03 月 28 连带责任保

4,400 3,835.98 1年 否 否

属有限公司 月 22 日 日 证

浙 江 盾 安 禾 田 金 2016 年 03 2016 年 01 月 25 连带责任保

10,000 9,076.45 1年 否 否

属有限公司 月 22 日 日 证

浙 江 盾 安 禾 田 金 2016 年 03 2016 年 01 月 19 连带责任保

22,000 13,566.78 1年 否 否

属有限公司 月 22 日 日 证

浙 江 盾 安 国 际 贸 2016 年 03 连带责任保

2,000 1年 否 否

易有限公司 月 22 日 证

浙 江 盾 安 国 际 贸 2016 年 03 2016 年 03 月 30 连带责任保

16,500 5,342.1 1年 否 否

易有限公司 月 22 日 日 证

盾安(芜湖)中元 2016 年 03 2016 年 03 月 10 连带责任保

8,000 5,000 1年 否 否

自控有限公司 月 22 日 日 证

盾安(芜湖)中元 2016 年 06 连带责任保

10,000 1年 否 否

自控有限公司 月 13 日 证

浙 江 盾 安 热 工 科 2016 年 03 2013 年 03 月 28 连带责任保

2,200 1,917.99 1年 否 否

技有限公司 月 22 日 日 证

盾安(天津)节能 2016 年 03 连带责任保

15,000 1年 否 否

系统有限公司 月 22 日 证

南 昌 中 昊 机 械 有 2016 年 03 2012 年 12 月 25 连带责任保

1,200 650 1年 否 否

限公司 月 22 日 日 证

浙 江 盾 安 机 电 科 2016 年 03 2016 年 04 月 01 连带责任保

6,600 5,000 1年 否 否

技有限公司 月 22 日 日 证

珠 海 华 宇 金 属 有 2016 年 03 连带责任保

6,000 1年 否 否

限公司 月 22 日 证

盾 安 传 感 科 技 有 2016 年 06 2015 年 10 月 29 连带责任保

6,600 6,000 5年 否 否

限公司 月 13 日 日 证

盾安金属(泰国) 2016 年 03 2015 年 11 月 30 连带责任保

13,262.4 1,856.74 1年 否 否

有限公司 月 22 日 日 证

南 昌 中 昊 机 械 有 2015 年 10 2016 年 05 月 06 连带责任保

5,000 3,099.49 1年 否 否

限公司 月 27 日 日 证

南 昌 中 昊 机 械 有 2015 年 10 连带责任保

3,000 1年 否 否

限公司 月 27 日 证

上 海 风 神 环 境 设 2015 年 10 2016 年 04 月 16 连带责任保

5,000 182.89 1年 否 否

备工程有限公司 月 27 日 日 证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实 际发生日期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 关 公 告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协议签署日)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盾安精工(美国) 2016 年 03 连带责任保

6,631.2 0 1年 否 否

有限公司 月 22 日 证

3、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

(1)安徽江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

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南化

工与本公司签订 20,000.00 万元人民币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截至报告期末,本合同项下江南化工

借款余额为 15,000 万元。

(2)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

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盾安控股与本公司签订 100,000.00 万元人民

币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报告期末,本合同项下盾

安控股借款余额为 33,156 万元。

4、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陈威如、陈江平、马永义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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