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迪龙:关于在广州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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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16-057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广州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迪龙”或“本公司”)于2016

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广州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本公司与

自然人赵叶共同出资在广州设立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总投资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雪迪龙出资1400万元,自然人赵叶

出资600万元。

本次雪迪龙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此次使用自有资金金额未达到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赵叶

住所:广州市

身份证号:440xxxxxxxxxxxx044

自然人股东赵叶与雪迪龙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雪迪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2、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C栋2601房(暂定地址,以

工商注册为准)

3、法定代表人:郜武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环境与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仪器仪表、环保设备

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环境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技术咨询与服务。

(上述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6、合资公司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

货币出资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形式 投资人类型 持股比例%

(万元)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1400 企业法人 70%

自然人股东赵叶 货币 600 自然人股东 30%

合计 2000 100%

7、合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合资各方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按公司法及合资

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

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罢免。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按公司章

程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监事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8、 合资公司成立后,主要负责环境领域监测技术、治理技术的研发、环保设备

制造、VOCs污染物综合治理等项目实施业务。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总量控制,全国排放总量下降 10%以上”。 随着顶层设计逐步完善,VOCs

监测、治理、排污收费等相关政策密集出台,行业排放标准逐步趋于完善,政府

由突击检查转为注重长效监管。一方面,财政部、环保部等部委对 VOCs 的排放

监测、治理、排污收费等进行分行业监管,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

要求 2015 年 10 月起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作为重点行业开始征收;另一方面,全

国多个地区相继出台政策,包括 VOCs 排放标准、排污费的征收、政府补贴的激

励措施等,这将引导 VOCs 监测、治理行业持续增长。

成立合资公司,将充分利用公司在环境监测领域的市场及资源优势,抓住

VOCs 治理行业良好的发展机遇,吸收与引进环境与能源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

开展工业化研发、生产、推广和项目实施,拓展 VOCs 治理领域的市场应用。

2、存在的风险

2.1管理风险

合资公司成立后,在人员配置、研发管理、业务运营、相关制度等都需要一

个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合资公司设立后能否快速完成各方面的顺利建设,能否实

现健康高效的运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控制风险,合作各方须全力支持合

资公司做好运营管理工作,实现技术、市场、财务、人力资源等多层次的有效跟

进、配合。

2.2 技术风险

合资公司的产品研发可能存在对技术创新和应用模式创新的市场预测不够

充分的风险。这种风险来自于新产品被市场的接受程度,或投放市场后被其他同

类产品取代,所发生的损失包括技术创新开发、转让转化过程中的损失。因此需

要公司管理层及研发团队对应用技术及新产品的市场适应性、先进性和收益性,

切实做出比较科学的预测。

3、本次设立合资公司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

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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