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董事会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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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6-045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8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72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0.06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 819,736,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5,932,086.00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793,804,114.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会所验字

[2011]第 11004380019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54,945.44 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金额为 11,253.47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金额

43,691.9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7,128.56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6.05 万元。

2、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半年度,本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综上,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54,945.44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7,128.56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6.05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26,925,335.27 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26,985,919.93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

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

于 2009 年 5 月 22 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11 年 6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分别同保荐机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澄城信用社、平安银行广

州分行及中国银行汕头澄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均严格

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为了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巩固银企合作关系,本公司

于 201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撤销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朝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同时决定在广东澄海潮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新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朝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与广东澄海潮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

80020000002900919 专用存款账户 10,058.88

作社联合社澄城信用社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 11010329728404 专用存款账户 613.62

广东澄海潮商村镇银行

80020000005412852 专用存款账户 49,912.16

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 60,584.66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已扣除手续费)2,699.65

万元(其中 2016 年半年度利息收入 118.13 元,手续费 15.51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下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9,380.41 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990.2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074.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7%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 调整后投资 本期投入 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本期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目 总额 金额 诺投入金 (%)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 总额 (1) 金额(2) 态日期 大变化

额的差额 (4)=(2)/(1)

(3)=(2)-(1)

年产 20,000

吨高纯氯氧 是 30,000.00 21,059.77 21,059.77 21,302.00 242.23 101.15% 2014 年 10 月 151.71 否 否

化锆

年产 650 吨

是[说明 3] 37,500.00 35,830.41 35,830.41 11,120.86 31.04% [说明 2] 不适用 是

核级海绵锆

年产 350 吨

是[说明 3] 14,500.00 14,500.00 14,500.00 14,532.35 32.35 100.22% [说明 1] 不适用 否

核级海绵锆

承诺投资项

82,000.00 71,390.18 71,390.18 - 46,955.21 274.58 151.71

目小计

年产 15,000

吨高纯氯氧 是 7,990.23 7,990.23 100.00% 2014 年 10 月 113.79 否 否

化锆

永久补充流 是 27,128.56

动资金

合计 — 82,000.00 79,380.41 79,380.41 - 82,074.00 274.58 — — 265.5 — —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年产 350 吨核级海绵锆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系建设地点环境气

候影响及一些特殊设备加工制作周期较长造成。目前,该项目土建工程已完成,正在加紧地设备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1)

安装、调试,预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投入试生产。

2015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终止“年产 650

吨核级海绵锆”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年产 650 吨核级海绵锆”

项目原因为:受“福岛”事件影响,国家核电建设增速放缓,市场对核级海绵锆的需求减少。公司

“年产 350 吨核级海绵锆”项目预计 2015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届时公司核级海绵锆

年产能将达到 500 吨,预期可满足我国五年内对核级海绵锆的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说明 2) 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拟放缓核级海绵锆项目投资节奏,终止年产 650 吨核级海绵

锆并将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保证公司产能与市场需求的同步。公司将视核电发展

情况及核级海绵锆市场变化情况,后续如考虑再次扩大核级海绵锆项目,将以自筹资金等方式择

机进行。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并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0 日前将该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7,128.5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2 年 11 月 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原募集资金用

于“年产 1,000 吨核级海绵锆”项目中的固定资产投资 12,500 万元、流动资金 2,000 万元,共计 14,500

万元变更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朝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东锆”),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说明 3) 实施地点至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松岭门蒙古族乡松岭门村,用于其中年产 350 吨核级海绵锆生产

项目。另外 650 吨核级海绵锆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维持不变,仍由公司单独实施,实

施地点仍为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河美村;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工日期延长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为了 保证各募集资金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2011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将募集资金 112,534,688.53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2 年 5 月 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额为人民币 35,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该议案于 2012

年 5 月 15 日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累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1,100 万元并于 2012 年 11 月 7

日前全额归还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 年 11 月 8 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将归

还至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该事项于 2012 年 11 月 21 日经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累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4,400 万元并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前全额归还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将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该事项于 2013 年 7 月 24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前全额归还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额为人民币 26,5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项。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公司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对

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前全额归还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本公司在 2 万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新建的 2 万吨项目与乐昌分公司的 15,000 吨项目整合成

年产 3.5 万吨项目,在未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挪用募集资金 79,902,315.48 元,用

于对 15,000 吨项目进行拆迁、安装调试和升级改造。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后,2015 年 8 月 27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变更“年产 20000 吨高纯氯氧

化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进行信息披露。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8月26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部分变更“年产20,000吨高纯氯氧化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原因为:在“年产20,000吨高纯氯氧化锆项目”(以下简称“2万

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公司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体现规模效益,

经综合考虑,对“乐昌分公司厂区及老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与该2万吨项目进

行整合,使其成一条完整的年产3.5万吨生产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周边村

民在本公司厂区周边违章搭建房屋,在确保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的

前提下,本公司对部分生产车间进行后移,产生了二次建设、拆除及设备搬迁、

调试费用;同时建设项目地处石灰岩地区,地质构造比预计中复杂,增加了开山

爆破、山体挖掘及地下管道建设难度,导致工程费用大幅增加。变更项目涉及募

集资金79,902,315.48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0.07%。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不涉及新项目的建设,不构成关联交易,但本公司未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

等程序。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本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5年9月23日,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下表:

2016 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期末计

实际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可

变更后项目拟投 划累计投资 本期实际投 投资进度(%) 本期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行性是否发生重

入募集资金总额 金额 入金额 (3)=(2)/(1) 效益 计效益

(2) 期 大变化

(1)

年产 15,000 吨高

7,990.23 7,990.23 7,990.23 100% 2014 年 10 月 131.79 否 否

纯氯氧化锆

永久补充流动资 年产 650 吨核级

27,128.56 27,128.56 27,128.56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金 海绵锆

合计 35,118.79 35,118.79 - 35,118.79 100%

(1)在“年产 20,000 吨高纯氯氧化锆项目”(以下简称“2 万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公司为提高生产效率、降

低生产成本、体现规模效益,经综合考虑,对“乐昌分公司厂区及老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与该 2 万吨项目进行整

合,使其成一条完整的年产 3.5 万吨生产线,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新项目的建设。2015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变更“年产 20000 吨高纯氯氧化锆”项目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2015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5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终止“年产 650 吨核级海绵锆”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年产 650 吨核级海绵锆”项目原因为:受“福岛”

事件影响,国家核电建设增速放缓,市场对核级海绵锆的需求减少。公司“年产 350 吨核级海绵锆”项目预计

2015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届时公司核级海绵锆年产能将达到 500 吨,预期可满足我国五年内对核

级海绵锆的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拟放缓核级海绵锆项目投资

节奏,终止年产 650 吨核级海绵锆并将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保证公司产能与市场需求的同步。

公司将视核电发展情况及核级海绵锆市场变化情况,后续如考虑再次扩大核级海绵锆项目,将以自筹资金等方

式择机进行。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并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0 日前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7,128.5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问题。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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