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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