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6-024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
事孙庆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孙庆炎先生因工作变动的原因,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
职务,辞职后,孙庆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孙庆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也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孙庆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孙庆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
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孙臻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1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孙臻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9 日
附件:
孙臻女士,197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职于建
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主要负责银行风控管理工作;现任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裁,负责投融资工作。
孙臻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先生为父女关系,其本人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通过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8,884,0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 的规定,孙臻女士与公司及控股股
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臻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