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3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旭东先生召集
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管列席本
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江苏亚邦染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对本议案中的下列内容逐项进行了审议表决: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具体发行规
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
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
种的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
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准后,以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首期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
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偿债保障措施
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
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公司债券偿债保障
措施作出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全
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
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
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
间、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
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项下
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
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
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
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
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
书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
事会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
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公开发行;
(6)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
息的情形时,可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等要求作出偿债保障措
施决定,包括但不限于:
A、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C、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D、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7)设立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
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上市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邦
股份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5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