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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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16-25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星期四)在深圳华侨城洲

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2 人,公

司监事长郑凡委托监事刘丹林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研究:

一、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二、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

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宗坚、

叶向阳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宗坚,男,1962 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乌鲁木

齐铁路局火车西站党委书记、火车南站站长,乌鲁木齐铁路分局

副局长、党委常委,新疆自治区团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党组书

记(正厅级),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委副书记(正厅级)兼行署副

专员,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诚通集团中国物

流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诚通集团中国包装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

第 1 页 共 2 页

记。现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宗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向阳,男,1968 年出生,会计硕士、管理学硕士。曾任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总监、审计部总监、职工监事,深

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部总监,泰州华侨城有限公司

总经理、董事、监事长。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

监,泰州华侨城有限公司监事长,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监事,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叶向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5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0.005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

份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候选人名单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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