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慎查验有关材料,对《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选聘副董事长、财
务总监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1、2016 年上半年,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
二、关于选举王静莲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聘任路生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事项的独立意见
1、同意选举王静莲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同意聘任路生伟先生为公司财务
总监;
2、 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
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本次聘任事项相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袁东风、潘爱玲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