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6-53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5日15:00—9月6日15:00时;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9
月 6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9 月 5 日 15:00 —9 月 6 日 15:00 。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1
7、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9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邰正彪先生为董事
2.2 选举黄春燕女士为董事;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1 选举张居忠先生为独立董事
3.2 选举尤佳女士为独立董事
3.3 选举方明先生为独立董事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1 选举冯春兰女士为监事
4.2 选举王安春先生为监事
议案2、3、4均以累积投票制,采取逐项表决方式选举产生董事和监事。独
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
年 8 月 20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2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持股凭
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
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9 月 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7
2、投票简称:泰尔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整体表决与分拆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
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
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02元代表议案1中
子议案,以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
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 1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1.01 元代表第一位候
3
选人,1.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 2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2.01 元代表第
一位候选人,2.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1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0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2.1 选举邰正彪先生为董事 2.01
2.2 选举黄春燕女士为董事 2.02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3.1 选举张居忠先生为独立董事 3.01
3.2 选举尤佳女士为独立董事 3.02
3.3 选举方明先生为独立董事 3.03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00
4.1 选举冯春兰女士为监事 4.01
4.2 选举王安春先生为监事 4.02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
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
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
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表 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1 X1 股
对候选人 B 投 X2 X2 股
... ...
合计 对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5
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6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5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路 669 号 邮编:243000
联系人:许岭
联系电话: 0555-2202118
传真: 0555-2202118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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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泰尔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文件。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序号 议案 同意 表决权数 备注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 注1
议案》
2.1 选举邰正彪先生为董事 注2
2.2 选举黄春燕女士为董事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案》
3.1 选举张居忠先生为独立董事 注3
3.2 选举尤佳女士为独立董事
3.3 选举方明先生为独立董事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1 选举冯春兰女士为监事 注4
4.2 选举王安春先生为监事
注1.同意栏中用“√”表示。
注2.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2。
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进行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
表示将表决权均分予打“√”的候选人。
注3.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3。
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进行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
表示将表决权均分予打“√”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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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2。
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进行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
表示将表决权均分予打“√”的候选人。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如委托人
本选项不作选择,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授权其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
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
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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