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 钒钛 公告编号:2016-5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70,000 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下属的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齐
大山铁矿整体资产和业务、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齐大山选矿厂整体资产和业
务,以解决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同业竞争问题。
2012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对上述发
行方案中发行对象、募集资金收购标的资产的具体范围及预估值进行了调
整,重新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决定终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作出的决议。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
一次会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股票方案,公司拟向包括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在内
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00 万股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下属
的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齐大山铁矿整体资产和业务、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齐大
山选矿厂整体资产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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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1、目前铁矿石市场价格已较鞍钢集团 2011 年 11 月 22 日作出
资产注入承诺和 201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非公开发行事项时出现大幅
下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收购资产处于亏损状态,该等资产继续注入
上市公司已不具备实施基础;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公
司拟将其持有的全部铁矿石业务资产和海绵钛项目资产及业务转让给攀钢
集团有限公司和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上述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与鞍
钢集团在铁矿石采选业务上的同业竞争将彻底消除。因此,为保护上市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时,鉴于公司董事会已通过决议同意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
司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分别签署了《资产购买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和《非
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
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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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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