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2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
知于 2016 年 8 月 9 日以专人送出和传真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上午 11:00 在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 11 号公司 1 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
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涛先生召集
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
为。公司《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16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 2016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有利于公司快速展开
业务,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要的,遵守了公平、公
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行为。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