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技控股: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8-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稳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

积极与交易对方就资产收购方案进行协商、谈判,并组织起草相关资产收购协议

等;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资产收购方案的协商、

谈判工作,并组织起草相关资产收购协议等;同时,公司正在组织独立财务顾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开展尽

职调查及法律、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部分中介机构服务协议尚在签订中。

公司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的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不涉及发行

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尚不存在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前置

审批情况。

三、公司与相关各方尚需就本次交易方案、标的资产等所涉及的相关具体事

项做进一步的沟通和协商;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收购的标的资产涉及海外

网络游戏项目,相关的尽职调查及法律、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相关各方对

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和完善。

四、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

牌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

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2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

个月。继续停牌有利于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独立董事:

吕秋萍

李继东

2016年8月19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富控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日消息面活跃,主力资金无明显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公司质地很差,市场关注意愿减弱。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