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16-077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新任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汪文华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汪文华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人数小于九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德
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须增补一名董事。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李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同意选举李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
附件),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李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事宜,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李红梅女士任期自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汪文华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汪
文华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的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0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红梅)简历
李红梅女士简历
李红梅,女,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
师。2005 年起任职德威新材,2012 年至 2015 年 3 月任德威新材证券事务代表,
2015 年至今任德威新材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
截至公告日,李红梅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