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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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16-021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

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

响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公司于2016年8月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的委托理财事项,并同意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事项(以下简称“委托理财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

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

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

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

较低,收益比较固定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

司等进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

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委托理财的期限

委托理财事项的期限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

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

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四、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25号——证券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由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本次委托理财事项。

五、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

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

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风险控制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

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并制定了专门的《委

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的产品品

种,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

资,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

3、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

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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