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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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9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 号富华大厦六座_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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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cheng D istrict, Beijing,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6BJA10668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威股份) 于2012年由
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 500万 股 (每股面值1元 )而募集的募集资金净
额1,432, 137,960. 9 5 元截至2015年 12月3 1 日 止 的 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以及2014年京威股份向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情况执行了鉴证工作。
京威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
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
报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 们 按 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 1 0 1 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京威股份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己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颁 布 的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 )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京威股份截至2015年 12月3 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以
及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运行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京威股份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新股之目的使用,未经
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 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0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7,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2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59,000,000.00 元
后的募集资金 1,441,000,000.00 元已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营业部开立的 11-110801040193466 号银行账户。另外,本公
司累计发生 8,862,039.05 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以及本
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32,137,960.9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
XYZH/2011A7020-10 号《验资报告》。
2.2014 年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38 号《关于核准北京威卡威汽车零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
本公司向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8,204 万股股份、向龚斌发行 2,734 万股
股份、向龚福根发行 669 万股股份、向宁波海达蓝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410 万股
股份、向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410 万股股份、向北京中金国
联首科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273 万股股份、向浙江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发行 229 万股股份、向陈斌发行 71 万股股份、向秦皇岛方华机械科技有限公
司发行 2,000 万股股份购买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宁波福尔达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尔达)及秦皇岛威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 秦皇岛
威卡威)股权。
截止 2014 年 10 月 28 日,福尔达及秦皇岛威卡威之股权已经全部变更至本公司
名下,福尔达及秦皇岛威卡威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业已办理完毕。中国证券登记公
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和《证券持有
人名册》,京威股份已经办理完毕本次新增发行的股份 150,000,000 股的登记手续。
1
(二) 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432,137,960.95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523,445,642.28
其中:以前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448,875,005.06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香港威卡威增资款 49,950,000.00
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47,462,675.49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中环投资房产及土地款 219,605,288.40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中环投资技术转让费 46,852,000.00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收购秦皇岛威卡威 49%股权款 19,057,500.00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收购福尔达 100%股权款 55,192,500.00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子公司投资 255,000,000.00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吉林威卡威房产土地款 39,080,640.00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42,370,033.33
等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91,307,681.33
加: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91,307,681.33
其中:以前年度金额 81,822,341.77
本年度金额 9,485,339.56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
二、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3,213.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391.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2,344.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
变更项 投资总额 (1 )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预计效益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 )(3) 态日期 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 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1.汽车内外饰件产能扩充项目 否 49,017.00 49,017.00 4,746.27 49,633.77 101.26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9,017.00 49,017.00 4,746.27 49,633.77 101.26
超募资金投向
1.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6,900.75 6,900.75 6,900.75 100.00 否
3
募集资金总额 143,213.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391.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2,344.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
变更项 投资总额 (1 )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预计效益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 )(3) 态日期 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 化
(2)/(1)
2.支付中环投资技术转让费 4,685.20 4,685.20 4,685.20 100.00
3.支付中环投资房产及土地款 24,400.00 24,400.00 21,960.53 90.00
4.支付收购福尔达 100%股权款 5,519.25 5,519.25 5,519.25 100.00
5.对子公司投资 25,500.00 25,500.00 25,500.00 25,500.00 100.00
6.支付吉林威卡威房产土地款 3,908.06 3,908.06 3,908.06 3,908.06 100.00
7.补充流动资金 34,237.00 34,237.98 34,237.00 34,237.00 100.00
4
募集资金总额 143,213.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391.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2,344.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
变更项 投资总额 (1 )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预计效益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 )(3) 态日期 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 化
(2)/(1)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05,150.26 105,150.26 63,645.06 102,710.79
合计 154,167.26 154,167.26 68,391.33 152,344.5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此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公司本次超额募集资金共计 941,967,960.95 元,根据董事会及股东会相关决议,截止 2015 年 5 月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31 日,本公司超募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此情况
5
募集资金总额 143,213.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391.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2,344.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
变更项 投资总额 (1 )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预计效益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 )(3) 态日期 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 化
(2)/(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此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此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此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此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此情况
6
(一)公司 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汽车内外饰件产能扩充项目:拟投入 49,017.00 万元,2015 年度实际使用 4,746.27 万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已使用 49,633.77 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为产能扩充项目,该项目无法作为一个单独的核算主体,单独直接进行效
益核算。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项目达产后,公司年配套能力将从 250 万套提升至 500 万套。
目前公司产能已达 500 万套,经营情况良好。
公司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21,945.60 万元,净资产为 97,681.33 万元,
2011 年度营业收入 140,182.07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
与利润有较大幅度增长。扣除历年并购因素,2012-2015 年各年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284,170.45 万元、303,737.63 万元、439,223.69 万元和 487,735.11 万元,净资产分别为
262,296.88 万元、282,014.79 万元、411,514.28 万元和 418,304.18 万元。2012 年度-201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65,999.36 万元、179,918.66 万元、223,271.44 万元和
244,735.51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每股净资产大幅提高,从 2011 年末的 4.34 元/股提升至 5.90 元/股,
增强了公司整体实力,提高了公司的竞争力。2011 年度-2015 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分别
为 41.89%、18.09%、12.07%、14.64%、10.77%,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因净资产增
加而有所下降,但随着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渐显现,随着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大幅增长,盈利
能力持续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也随之提高。
(二)公司 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本公司 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432,137,960.95 元,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490,170,000.00 元,超额募集资金为 941,967,960.95 元。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香港威卡威增资款 49,950,000.00 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
中环投资房产及土地款 219,605,288.40 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中环投资技术转让费
46,852,000.00 元 ;使 用部 分超 募资 金支 付收 购秦 皇岛 威卡 威 49% 股 权款 现金 部 分
19,057,500.00 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收购福尔达 100%股权款现金部分 55,192,500.00
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购买吉林威卡威房产土地款 39,080,640.00 元;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对子公司增加投资 255,000,000.00 元;将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 、2014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运行情况
7
(一)本公司向福尔达股东发行股份
京威股份以向福尔达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福尔达 100%股权,其中,以发
行股份购买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8 名股东持有的福尔达 95.1%股权,发行股份数
量 13,000.00 万股,发行价格 8.25 元;以现金 5,519.25 万元收购东莞大和化成汽车零配件
有限公司持有福尔达 4.9%股权。
2014年5月10日,京威股份与福尔达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与福尔达第一大股东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于2014
年8月27日,京威股份与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福尔达股东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福尔达在业绩补偿期间的任何一年度实
现的盈利数低于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362号《资产
评估报告》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将进行补偿。
评估确定的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3,079万元、14,636万元、15,781万元。
2014年度、2015年度福尔达业绩已实现,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
出具了XYZH/2014A1026-3号及/XYZH/2016BJA10027号《关于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
绩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业绩实现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业绩承诺数 13,079 14,636 15,781
业绩实现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3,579 14,953
差异 500 317
实现程度 103.82% 102.17%
(二)本公司向秦皇岛威卡威股东发行股份
京威股份以向秦皇岛威卡威股东秦皇岛方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49%股权,
其中,发行股份购买秦皇岛方华持有的秦皇岛威卡威股权金额为16,500万元,发行股份数量
2,000.00万股,发行价格8.25元;以现金支付1,905.75万元。
2014年5月10日,京威股份与秦皇岛方华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业绩补偿协议》。于2014年8月27日,京威股份与秦皇岛方华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
秦皇岛方华承诺,秦皇岛威卡威在业绩补偿期间的任何一年度实现的盈利数低于经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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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书 序 号 :N O . 0 1 9 7 2 6
说 明
K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凭证。
2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名 称 3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
租 、'出 借 .转 让 。
4 .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
主 任 会 计 师
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办 公 场 所
特殊普通合伙
组 织 形 式
11010136
会计师事务所编号
3583. 2万 元
注册资本(出资额)
京 财 会 许 可 [2011]0056号
批准设立文号
2011-07-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批准设立日期
证书序号:000170
会计师事务所
证 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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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财政部 :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证券、期 货 相 关 业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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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号:16 发证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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