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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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16-052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探路者”)

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会

议决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具体额度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投入进度,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有效实施的原则下确定)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30号文《关于核准探路者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000 万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 币 1,270,400,000.00 元 , 发 行 费 用 总 额 13,743,4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1,256,656,6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5月16日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

[2016]01970005号《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载明的募投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探路者云项目 51,726.28 51,726.28

2 绿野户外旅行O2O项目 19,978.60 19,978.60

3 户外用品垂直电商项目 18,772.00 18,772.00

4 户外安全保障服务平台项目 17,846.41 17,846.41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17,342.37

合计 128,323.29 125,665.66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补充流

动资金。根据目前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部分募集资金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

处于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公司

短期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

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

产品。

3、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

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开

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公司通过适当的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资金

的能动效用,促进公司整体的业绩提升,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等规定,合理规划,

谨慎投资,防控风险,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运行。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控审计

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探路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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